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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广场业主 中海广场一期7栋住宅9月20日起交房

发布日期::2018-09-13浏览次数:12476

摘要:近日中海广场项目开发商兰州中海宏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兰州晨报发布入伙公告,公告中提到,中海广场一期01幢、02幢、03幢、05幢、06幢、09幢、16幢(包括上述项目所含商业、车位)现已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将于9月20日起陆续交房。

近日中海广场项目开发商兰州中海宏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兰州晨报发布入伙公告,公告中提到,中海广场一期01幢、02幢、03幢、05幢、06幢、09幢、16幢(包括上述项目所含商业、车位)现已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将于9月20日起陆续交房。以下为中海广场发布的入伙公告全文:

尊敬的中海广场业主:

位于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的中海广场项目,其中G1408号宗地的地块01幢、02幢、03幢、05幢、06幢、09幢、16幢(包括上述项目所含商业、车位的入伙)经政府在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现已具各入伙条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可正式交付使用。

为方使您办理入伙手续,我司将从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4日(9:00-17:00)在中海广场15幢商业内街,为您集中办理G1408号宗地的地块01幢、02幢、03幢、05幢、06幢、09幢、16幢包括上述项目所含商业、车位的入伙儿,《入伙通知书》已以EMS快递的形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的地址邮寄给各位业主。届时,请各位业主按照我司发出的《入伙通知书》约定的日期,带齐《业主入伙须知》列明的入伙相关资料及费用,到指定地点办理入伙手续。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我司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业主在我司登报公告或EMS通知指定的入伙期限内未办理入伙手续的,将依法视同房产已交付业主,涉及该物业的风险由您承担。敬请各位业主按时入伙为盼。

物业管理费(含住宅、公寓、商业、车位)从2018年10月1日起开始计收。如因您迟延办理入伙手续所造成的物业费用等损失由您承担。

特此公告,敬请周知。

兰州中海宏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O-八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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