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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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20.12.31 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来源:央视网发布日期::2019-05-13浏览次数:7643
摘要:5月9日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5月9日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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