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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想解除合同 “奇葩”上诉于法无据被判赔2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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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甘肃家园网整合发布日期::2016-06-24浏览次数:615

摘要:开发商想解除合同 “奇葩”上诉于法无据被判赔233万

因为别墅一直通不过规划验收,需要不停支付高额的延迟交房违约金,南京锋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尚公司”)就想解除合同。但购房者并不认可。锋尚公司提出了众多理由,其中一条颇为奇葩的理由是:在建设涉案房屋时,与南京市规划局的个别工作人员产生纠纷,导致涉案房屋在南京市规划局办理相关事项难度增加。日前,经过两审审理,南京中院判决锋尚公司支付购房者违约金233万余元。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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