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兰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 GG1519 号、GG1520 号、GG1521 号、 GG1522 号、GG1523 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上宗地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以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等若有异议,请持相关资料于本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向宗地所在区国土资源局申请复查。上述工作不影响本次公开供应。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一览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的相关出让文件。申请人通过办理数字证书、网上注册,于 2016 年 9 月 15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2 日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lzggzyjy.cn/)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2 日 17:30 分。(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竞价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5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 15:00 时。
六、其他事宜 1、宗地成交后,竞得人须先与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登记交易中心《交地协议》,《交地协议》作为出让合同的附件; 2、本公告中出让事宜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联系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何理伟
联系电话:0931-7849076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