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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49848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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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甘肃家园网整合发布日期::2016-09-28浏览次数:617

摘要:2013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49848名犯罪嫌疑人

2013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49848名犯罪嫌疑人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投入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共依法批准、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49848人。依法逮捕15名厅级以上干部。

《报告》指出,2013年以来,我省共批准逮捕涉枪涉爆、放火、投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357人,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0249人;共批准逮捕集资诈骗、传销、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98人;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地沟油、毒蔬菜、假劣药等犯罪活动,依法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142人;依法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采砂等犯罪162人;批准逮捕利用网络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46人;依法从严打击重大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共决定逮捕各类职务犯罪93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3人,厅级以上干部15人。

同时,全省对捕后撤案、不起诉和判无罪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评,逐案进行剖析,研究分、改进对策,促进提升审查逮捕案件质量。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捕后撤案率、不起诉率、无罪判决率分别降至0.015%、0.64%、0.03%,在全国各省市中保持在较低水平,也创下了我省的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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