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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与学历挂钩 新郑新规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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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甘肃家园网整合发布日期::2016-06-27浏览次数:648

摘要:2013年11月,河南新郑市政府出台规定,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有资格申请公租房。两年多来,有很多人被这个门槛挡在门外。新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租房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在新郑市,现在要想租到公租房,第一学历必须是统招本科生,这是硬性规定,达不到这个条件,任何人都没资格申请公租房。

2013年11月,河南新郑市政府出台规定,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有资格申请公租房。两年多来,有很多人被这个门槛挡在门外。新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租房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在新郑市,现在要想租到公租房,第一学历必须是统招本科生,这是硬性规定,达不到这个条件,任何人都没资格申请公租房。作为住房保障的兜底之策,公租房旨在使那些既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城市夹心层,也能享有最基本的住房空间。公租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决定了其以最大限度满足低收入群体需要为目的。正因为如此,无论是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还是河南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都明确将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条件作为唯一的资格申请标准。然而,《新郑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却别出心裁地规定第一学历须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如此旗帜鲜明地厉行第一学历歧视,着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按照新郑市相关部门的解释,设定公租房的第一学历门槛,是对特定人才的一种激励政策。暂且不论第一学历是否等同于人才,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人才引进与住房保障原本就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前者涉及激励政策的制定,后者则是一种基础福利保障。以公共福利充当激励政策,看似成本最小化,实际上损害的是公共利益,以及政府部门自身的形象——本该无差别供给低收入群体的公租房,突然被打上人才专享的标签,不仅让人惊诧于行政权力的任性而为,亦不免让人心生看人下菜碟儿之叹。究其原因,某些城市管理者习惯于将基本福利保障看作是一种权力赐予,而忽略了其公共属性。明白了这样的道理,再来看《新郑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不难发现,其中错谬之处不只是第一学历歧视。其开宗明义地提出:为完善新郑市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本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以及引进人才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特制定本规定。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目标没有错,但需要住房保障的岂止是本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相比起第一学历歧视,这种错位的公共福利保障分配思路更需要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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