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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防期间未落实冬防措施的工地可不予办理开复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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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甘肃家园网整合发布日期::2017-02-24浏览次数:967

摘要:2月23日,记者从兰州市大气指办了解到,根据市委督查室安排及《兰州市扬尘污染监管及防治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市大气指办负责冬防期间重点工地开复工预审工作,为规范办理手续,提高办理效率,该办对外公布兰州市重点项目工地冬防期间开复工预审流程。

2月23日,记者从兰州市大气指办了解到,根据市委督查室安排及《兰州市扬尘污染监管及防治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市大气指办负责冬防期间重点工地开复工预审工作,为规范办理手续,提高办理效率,该办对外公布兰州市重点项目工地冬防期间开复工预审流程。

据了解,申请开复工的工地,项目建设方提供项目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扬尘方案(含扬尘防治费的佐证资料)及环评批复,并书面对施工项目进行申请(注明施工具体内容)。市大气指办对项目建设方提供申请内容进行抽查和确认,经抽查确认属实的项

目工地,由大气指办出具所属县区开复工验收函,项目建设方持开复工验收函至所属县区申请开复工验收,县区政府于收到开复工验收函48小时内组织对预审通过工地开复工验收,符合开工条件予以开工。

经县区开复工验收予以开工工地,由项目建设方持县区开复工手续至兰州市环保局大气处对施工车辆尾气进行审核(兰州本地车辆、国三排放),审核通过后,至交警支队办理施工车辆通行证。

特别注意的是,冬防期间内,经各级检查存在重大违规施工、不落实抑尘措施工地可不予办理冬防开复工手续。

关键字:冬防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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