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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2月1日至23日近郊四区市民可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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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甘肃家园网-兰州日报发布日期::2016-01-30浏览次数:704

摘要:1月29日,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假期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今年春节期间,我市近郊四区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是2月1日(腊月二十三日)至2月23日(正月十六日),共23天,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市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发布相关新闻。

兰州市内划定 12个禁售禁放区域

1月29日,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假期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今年春节期间,我市近郊四区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是2月1日(腊月二十三日)至2月23日(正月十六日),共23天,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市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发布相关新闻。

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有章可循

为强化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烟花爆竹的管控措施。据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我市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及铁路安全管护区、易燃易爆场所、输变电设施保护区、人员密集场所、绿化区等重点防火区域和辖区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给予了禁放措施,禁止市民在该区域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反禁售、禁放规定的,辖区公安、安监部门将给予严肃查处。

禁售、禁放的区域范围共有12个。其中,城关区4个:1.西至永昌南路、南至白银路和火车站西路、东至平凉路、北至庆阳路;2.西至佛慈大街、南至北滨河东路和人民路、东至盐场北路、北至甘肃省康泰医院东西延伸线;3.西至永昌路、北至南滨河路、东至静宁路、南至庆阳路;4.西至金昌路、北至南滨河路、东至天水路、南至东岗西路;

七里河区3个:1.东至文化宫桥、西至深沟桥、南至陇海线、北至黄河;2.东至武威路、西至机车厂界西侧、南至民乐路、北至建西西路;3.理工大学西校区、龚家湾街道武山路社区;

西固区1个:西固巷-西固北街-合水南路-铁路沿线-牌坊路-西固中路-玉门街-兰州石化企业精神教育基地-佛喜堂诊所-合水北路-西固西路等点线所围区域;

安宁区4个:1.东起桃林路,西至众邦路,北至城临路,南到福兴路;2.东起长新路,西至枣林路,北至512号路,南到514号路;3.东起建宁路,西至金牛街,北至514号路,南到北滨河路;4.东起七里河黄河大桥,西至594号路,北至514号路,南到北滨河路。

“地雷”“开天雷”等七类爆竹禁售禁放

根据《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近郊四区限制经销、燃放烟花爆竹产品品种主要有七类。同时,为确保安全,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放飞孔明灯,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禁售、禁放的主要品种有:1.拉炮、摔炮、砸炮、擦炮、发令纸(打火纸)、高空礼花弹等撞击、挤压、摩擦即可自燃爆炸的产品;2.无规则飞行轨迹的二响、三响、月旅行、地老鼠等危险品;3.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4.礼花弹、小礼花、摩擦类、烟雾类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5.烟花爆竹产品规格、药量、包装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药量、等级、生产日期、燃放说明等标识不完整、不清晰,以及使用国家标准明确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产品;6.“地雷”、“开天雷”、“拉炮”、“摔炮”、“鱼雷”、“鱼炮”和玩具手枪用“塑料圆盘击发帽”等违禁烟花爆竹产品;7.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品种。

市民可到合法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据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兰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总体规划》,各县区按照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合理布局,严格准入条件,通过公开竞争、集中会审的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截至目前,我市确定了170家许可的合法零售点,广大市民可到合法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目前,市安委会办公室已安排四个督察组,在全市范围内,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市安委会也恳请广大市民遵守燃放时间、区域和燃放品种的规定。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和非法违法销售行为予以监督,如有发现,可向辖区派出所或安监部门12350举报电话予以举报。

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质量

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环境保护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三年的监测数据显示,每年春节尤其是除夕,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大气污染十分严重。据监测,2012年至2015年除夕污染指数均在22:00至次日3:00期间出现飙升,各监测点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急剧升高,PM10监测最高值可达1200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日标准值8倍,PM2.5监测最高值可达700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日标准值9.3倍。同时,由于我市春节期间空气静稳率高,空气不易流动,污染物不易稀释、扩散和清除,持续累积可造成较大范围和较长时段污染,可造成时段性的重度甚至严重污染。烟花爆竹燃放不但严重影响空气质量,而且燃放烟花爆竹将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对人体健康影响很大,尤其是对心脑血管疾病和呼吸道疾病患者影响尤为突出。

为此,市环境保护局呼吁广大市民,春节期间不燃放或者少燃放烟花爆竹,采取贴春联、电子爆竹等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自觉做到移风易俗。同时,倡议广大市民做文明过节的宣传者,在自己少放烟花爆竹的同时,积极向身边的亲人、朋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于环境污染和人身健康的危害,引导文明过节新风尚,形成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自觉追求绿色、低碳、环保的过节方式,以实际行动为兰州的蓝天和公众的健康尽一份心,出一份力。

禁放区域和时段非法燃放爆竹将按最高限处罚

春节即将来临,燃放高峰也将不期而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和社区,针对当前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公安部门将组织警力在本辖区内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行动,对每一户居民、每一处铺面和所有的闲置房、出租房、废弃厂房都要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各小商品批发市场的库房、摊点进行排查,对无证经营、超量储存、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一律予以没收,责令停止营业并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防火、防盗措施存在安全隐患、安全距离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并通知相关部门取消其营业资格;对销售A级烟花爆竹、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以及孔明灯的将坚决予以收缴。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围绕今年我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总目标,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春节期间,交警支队、交通治安分局将实行24小时不间断设卡检查,严查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堵塞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区的渠道,对检查发现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没收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对城区四区每个建筑物都要进行全面排查,凡发现违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一律追根溯源,查证所有人,依法严格惩处。从严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对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非法燃放的要按照最高限予以处罚,始终采取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住非法燃放行为,坚决杜绝重点保护区域、敏感区域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

关键字:兰州 烟花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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